两面针(江苏)实业有限公司决定文书号:苏药监扬处字﹝2022﹞21号违法事实:两面针(江苏)实业有限公司,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应予处罚。处罚金额(万元):2.38处罚单位: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日期:2022-11-16
决定文书号:苏药监扬处字﹝2022﹞25号违法事实:两面针(江苏)实业有限公司,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应予处罚。处罚金额(万元):2处罚单位: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日期:2022-11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