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求带CNAS标志,多家招采单位被罚

发布时间:2025-07-29 14:05:16 浏览次数:210

据财政部门官网消息,多地财政部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多家招采单位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同时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受到行政处罚。

要求检测报告带CMA标志是合理的,但是要求带CNAS标志涉嫌违法。


知识点


CMA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英文缩写。资质认定是行政许可,具有强制性。检验检测机构取得CMA资质认定后,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,就可以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标注CMA标志。而且,对外出具的检测报告上必须标注CMA标志,只有具备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才有法律效力。


CNAS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,检测机构取得CNAS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以后,就可以在检测报告上标注CNAS标志。但实验室认可不是行政许可,申请实验室认可是检测机构的自愿行为。检测报告上有CNAS标志,表明检测结果实现了国际互认,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是有意义的。仅仅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没有法律效力


案例一

image.png


案例二

image.png


案例三

image.png


案例四

image.png


案例五

image.png
……未一一列举…


分享至
温馨提示 ×
商品已成功加入购物车!
购物车共 0 件商品
去购物车结算
微信 ×
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
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

链接 ×
复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