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市金鸿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警示 被行政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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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4-10 11:30:24 浏览次数:11
扬州市金鸿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警示 被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:(苏扬)应急罚﹝2024﹞20号 违法事实:未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,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处罚金额(万元):2.60 处罚单位:江苏省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:2024-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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