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德龙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警示 被行政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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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3-12 13:49:58 浏览次数:28
广州德龙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警示 被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:穗税二稽罚〔2024〕13号 违法事实:你单位丢失2019年至2020年期间账簿和记账凭证,我局对你单位发出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(穗税二稽限改〔2024〕3号),你单位无法在限期内改正。 处罚金额(万元):0.20 处罚单位: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日期:2024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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